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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選舉花費為何是其他國家的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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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選舉花費為何是其他國家的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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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美國選舉花費150億美元,英國僅1.29億美元。50年前最高法院判決Buckley v. Valeo如何塑造「金錢即言論自由」原則,影響至今。

150億美元 vs 1.29億美元——這是2024年美國與英國的選舉花費對比。儘管英國人口僅為美國的五分之一,美國的選舉支出卻超過英國100倍以上。

為什麼美國選舉如此燒錢?許多人會想到2010年的Citizens United判決,但真正的源頭要追溯到50年前:1976年的Buckley v. Valeo案,這個判決奠定了現代美國競選資金制度的基石。

水門事件後的改革嘗試

1974年,受水門事件醜聞衝擊,美國國會通過了全面的《聯邦選舉競選法》修正案。這項法律對個人和政治委員會向聯邦候選人的捐款設定上限,同時限制個人為支持或反對候選人而進行的獨立支出。

然而,包括保守派參議員詹姆斯·巴克利、民主黨前參議員尤金·麥卡錫在內的多方立即提起訴訟,挑戰這些限制的合憲性。他們的論點直截了當:如果不能隨心所欲地花錢支持候選人,就無法充分表達政治觀點。

「金錢即言論」的誕生

1976年1月30日,最高法院發布了美國歷史上最冗長的判決之一——294頁的意見書。法院宣布,對政治捐款和支出的限制確實影響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利益。

最高法院認為,限制政治支出對言論自由構成更直接的約束,因為這樣的限制「通過限制討論議題的數量、探討的深度和觸及的受眾規模來減少表達的數量」。這就是備受爭議的「金錢即言論」原則的誕生。

狹義的政府利益認定

更關鍵的是,法院將政府規範政治資金的正當利益狹義地定義為:防止「交換式腐敗」(quid pro quo corruption)——即金錢換取政治利益的直接交易。

法院明確拒絕承認政府在促進政治平等方面有更廣泛的利益,而這正是1974年修正案的主要推動力之一。

基於這一框架,法院維持了對候選人捐款的聯邦限制,因為直接給政治人物金錢存在交換式腐敗風險。但同時,法院廢除了對獨立政治支出的限制——即代表候選人但不與其協調的支出。法院認為,如果某人在不與候選人協調的情況下花錢支持該候選人,就不存在腐敗問題。

超級PAC與黑錢的興起

雖然Buckley判決的無限制獨立支出規定最初只適用於個人,但最高法院後來將這一邏輯擴展到組織。2010年的Citizens United判決認為,政府沒有令人信服的利益來限制企業、工會或政治行動委員會等實體在不與候選人協調的情況下進行的獨立支出。

隨後,聯邦上訴法院援引Citizens United,廢除了對超級PAC捐款的限制。捐助者現在可以向超級PAC捐贈無限金額,而超級PAC也可以花費無限金額來影響選舉。2024年超級PAC支出超過26億美元

更狡猾的是「黑錢」群體的出現。捐助者發現,雖然向超級PAC捐款需要披露,但通過空殼公司和501(c)(4)非營利組織向超級PAC捐款,卻不需要披露資金來源。這些「黑錢」群體在2024年估計花費了19億美元

compare-table

比較項目美國台灣新加坡
2024年選舉花費150億美元數億台幣數千萬新元
個人捐款上限每位候選人3,300美元30萬台幣5,000新元
企業捐款透過超級PAC無限制有限制禁止
選舉期間近2年數月數週
廣告支出無限制有限制嚴格限制

億萬富翁政治的時代

Buckley判決還確立了自資候選人可以無限制地為自己的競選活動提供資金,理由是不存在對自己進行交換式腐敗的風險。2024年,65位聯邦候選人在自己的競選活動中至少花費了100萬美元

這創造了一個結構,讓億萬富翁僅憑藉充裕的銀行帳戶就能推動自己進入選舉競爭。

華人世界的對比思考

與美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台灣、新加坡等華人地區普遍採取更嚴格的競選資金管制。台灣的《政治獻金法》對捐款來源、金額都有明確限制;新加坡更是嚴格控制選舉期間和廣告支出。

這種差異反映了不同政治文化對「自由」與「平等」的權衡。美國強調個人表達自由,認為限制政治支出就是限制言論;而華人社會更重視政治參與的平等性,擔心金錢過度影響民主進程。

地緣政治的金錢遊戲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的高額選舉支出也成為地緣政治工具。外國勢力通過各種管道影響美國選舉的擔憂日益加劇,而複雜的資金流向讓監管變得極為困難。

對於關注中美關係的華人讀者而言,這套制度的影響不僅限於美國國內。美國政策制定者的產生過程,直接影響對華政策、貿易關係、科技競爭等關鍵議題。

本内容由AI根据原文进行摘要和分析。我们力求准确,但可能存在错误,建议核实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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