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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醫療重新分類:美國藥物政策的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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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醫療重新分類:美國藥物政策的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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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政府延續大麻重新分類政策,將其從Schedule I移至Schedule III。這項改變將如何影響醫療研究、患者權益和社會政策?

每年有超過20萬名美國人因大麻相關罪名被捕,其中90%以上僅是單純持有。與此同時,40個州已將醫療用大麻合法化,24個州連娛樂用大麻也已合法。這種聯邦與州法律的衝突,正是美國大麻政策面臨的核心矛盾。

2025年12月,川普總統簽署行政命令,將大麻從現行的Schedule I重新分類至Schedule III,延續了拜登政府於2022年啟動的程序。這項改變可能重塑美國的藥物政策格局。

不合理的分類現狀

根據管制物質法,大麻目前與LSD、搖頭丸、海洛因同屬最嚴格的Schedule I分類,被定義為「無公認醫療用途、濫用可能性高、極易成癮」的物質。

這種分類產生了荒謬的現象:大麻的管制比古柯鹼甲基安非他命芬太尼更嚴格,後者都屬於Schedule II。更諷刺的是,FDA已經批准含有大麻主要成分THC的處方藥MarinolSyndros,用於治療愛滋病相關厭食症和化療引起的噁心嘔吐。

如果大麻的有效成分已被認可具有醫療價值,那麼大麻本身的醫療用途也應該得到承認。

反對聲音的科學檢視

2026年1月,共和黨參議員泰德·巴德(北卡羅來納州)和詹姆斯·蘭克福德(奧克拉荷馬州)提出修正案阻止重新分類,聲稱這會「傳達錯誤訊息」並增加「心臟病、中風、精神障礙、成癮和住院風險」。

反對派經常引用的「三分之一大麻使用者會成癮」統計數據存在誤導性。仔細研究發現,這個比例僅適用於重度使用者(每週或每日使用)。對於一般使用者(至少嘗試過一次),依賴率實際上只有13%,低於酒精、尼古丁和咖啡因,而這些物質都不受管制物質法規範。

一篇2025年的綜述論文評估了15年的醫療大麻研究,結論稱「大多數醫療適應症的證據不足」。然而,這種說法忽略了FDA已經批准的基於大麻化合物的藥物事實。

重新分類的機遇與挑戰

將大麻移至Schedule III最明顯的好處是促進醫療研究。目前研究大麻需要緝毒署(DEA)的特別許可,這成為研究的重大障礙。

人體的大麻素受體系統幾乎參與人類功能的各個方面,深入研究可能為慢性疼痛、多發性硬化症症狀、噁心等多種病症提供有效治療方案。已有研究顯示,大麻對治療噁心、愛滋病症狀、慢性疼痛等確實有效。

然而,重新分類也帶來複雜性。醫療大麻計劃可能需要醫師處方,且只能透過持牌藥房配發,這可能增加消費者成本並限制取得管道。不過,如果健康保險公司被要求承保醫療大麻費用,這種擔憂可能會減輕。

另一個不確定因素是重新分類如何影響州級醫療大麻禁令。一般而言,各州無法合法限制FDA批准的藥物,但這項聯邦優先原則目前正受到六個州的挑戰,它們聲稱有權限制墮胎藥物米非司酮的取得。

第三種選擇:完全除管

重新分類的辯論忽略了第三種選擇:將大麻完全從管制物質法中移除,讓各州有權允許無需處方的醫療大麻配發。

考慮到大麻比酒精更安全、成癮性更低,而酒精並不受管制物質法規範,將大麻完全從管制清單中移除並允許各州合法化娛樂用途,確實有其合理性。事實上,許多非處方止咳藥含有右美沙芬,這是一種致幻解離劑,大劑量使用會產生類似PCP的效果,但它並不受管制。

完全除管也將使大麻非刑罪化。目前每年仍有超過20萬美國人因大麻被捕,大多數只是單純持有。

華人世界的觀察視角

從華人社會的角度來看,美國的大麻政策變化反映了西方社會在個人自由與公共安全之間尋求平衡的努力。這與華人文化重視集體利益和社會穩定的傳統形成對比。

在台灣、香港和新加坡等地,藥物政策仍然相對保守,但美國的經驗可能為未來的政策討論提供參考。特別是在醫療研究和患者權益方面,科學證據與社會價值觀的平衡將是關鍵考量。

本内容由AI根据原文进行摘要和分析。我们力求准确,但可能存在错误,建议核实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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