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全球關稅政策遭最高法院否決:總統權力邊界之爭
美國最高法院以6-3判決裁定川普總統的全球關稅政策違法,引發對總統緊急權力範圍的重新思考,影響1300億美元已徵收關稅。
當一位總統宣稱「我可以摧毀貿易,可以摧毀國家,我想做什麼就能做什麼」時,司法系統會如何回應?美國最高法院給出了明確答案:不行。
2月20日,美國最高法院以6-3的判決推翻了川普總統的全球關稅政策,認定其違反了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保守派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在判決書中寫道:「『管制進口』的權力並不包含徵收關稅的權力。」
這項判決不僅關乎已徵收的1300億美元關稅,更觸及美國政治制度的核心問題:在全球化時代,總統的緊急權力究竟有何界限?
六大「國家緊急狀態」的法理爭議
川普政府為關稅政策提出了看似合理的法理依據。他們聲稱美國面臨六大國家緊急狀態,其中最核心的兩項是:自1975年以來持續的貿易逆差,以及芬太尼毒品氾濫危機。
從表面看,這些理由確實具有說服力。美國貿易逆差問題確實長期存在,而芬太尼每年導致超過7萬人死亡,構成嚴重的公共衛生危機。川普政府據此對幾乎所有國家徵收關稅,並特別針對中國、墨西哥和加拿大實施額外措施。
然而,最高法院多數意見認為,1977年制定的IEEPA法案原意是應對特定緊急情況,如凍結資產或阻止交易,而非透過大規模關稅來重塑美國貿易政策。麻薩諸塞大學的克里斯·埃德爾森教授直言:「川普的行為是違法的,他違反了法律。」
保守派陣營的內部分歧
這項判決最引人注目的是保守派大法官內部的分歧。川普任命的三位保守派大法官中,尼爾·戈薩奇和艾米·科尼·巴雷特加入了羅伯茨的多數意見,而克拉倫斯·托馬斯、塞繆爾·阿利托和布雷特·卡瓦諾則持反對意見。
卡瓦諾大法官的反對意見特別值得關注。他指出,這項判決「並不一定阻止川普根據其他法律權限徵收大部分甚至全部相同類型的關稅」。這實際上為川普提供了一條替代路徑:使用其他法律依據來實現相同目標。
確實,川普仍可透過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條(基於國家安全的關稅)或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針對不公平貿易行為)等其他法律工具繼續推進關稅政策。
華人企業的關切與機遇
對於亞洲企業而言,這項判決帶來了複雜的影響。一方面,已繳納關稅的企業可能面臨漫長的退款程序;另一方面,川普可能透過其他法律途徑重新實施類似政策。
牛津經濟研究院首席美國經濟學家邁克爾·皮爾斯預測,退款過程將引發「長期的法律爭議」。對於在美國市場有重要利益的台灣科技企業、香港貿易公司以及東南亞製造商而言,這種不確定性可能持續相當長時間。
值得注意的是,川普對判決的反應顯示了他對總統權力的理解。他抱怨說,雖然他可以實施禁運,但法院的解釋意味著他甚至不能「收取1美元」的關稅。這種表述反映出對行政權力範圍的根本性分歧。
全球貿易體系的重新洗牌
這項判決的影響遠超美國國界。在全球供應鏈高度整合的今天,美國關稅政策的任何變化都會產生連鎖反應。中美貿易關係、亞太經濟整合、以及多邊貿易體系的未來,都可能因此受到影響。
前美國副司法部長布魯斯·費恩將這項判決描述為「明確信號」,表明總統並非擁有無限的單方面權力。這對於習慣強勢行政領導的政治體系來說,可能是一個重要的制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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