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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酒令執法的暴力陰影與當代移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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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酒令執法的暴力陰影與當代移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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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20年代禁酒令到2026年大規模驅逐行動,美國聯邦執法機構快速擴張背後的歷史教訓與現實警示。

1931年4月14日,麻薩諸塞州法爾茅斯附近,三名警察與數名酒類走私販發生槍戰。海岸警衛隊員站在兩卡車被查獲的酒類前的照片,定格了美國禁酒令執法的血腥現實。

如今,美國移民海關執法局(ICE)的行動正受到嚴密審視,值得注意的是,100多年前另一次聯邦警力擴張——為執行全國禁酒令——同樣引發了全國性擔憂。

倉促擴張的代價

1919年國會通過沃爾斯特德法案,禁止酒類製造、銷售和運輸時,在強大的「乾派」遊說團體壓力下,故意限制了禁酒執法官員的數量。這些支持禁酒的團體認為大部分執法工作會由各州承擔。

更關鍵的是,沃爾斯特德法案將禁酒探員排除在公務員法之外,這意味著不需要通過最低標準測試就能獲得職位。這項豁免被寫入法律,因為禁酒主義遊說團體只信任堅定的「乾派」——那些堅決維護無酒精社會的人——來執行法律,他們認為自己能控制人事任命。

禁酒初期的探員要麼是堅定的禁酒主義者,要麼是「幾乎沒有執法經驗的政治走狗」,作者W·J·羅拉博如此描述。羅拉博寫道,走狗很快就在數量上超過了禁酒主義者。

制度性暴力的根源

1927年,聯邦巡迴法院法官威廉·S·凱農說:「2500名禁酒探員中有四分之三是政客任命的地方黨羽和馬屁精。」負責禁酒執法的助理司法部長梅布爾·沃克·威爾布蘭特說,禁酒探員「和那些違反禁酒法的人一樣缺乏誠實和正直」。

當禁酒探員被納入公務員制度時,60%的人未能通過公務員考試。從1920年開始的六年期間,752名禁酒官員因失職或不當行為失去工作。酗酒和受賄是被解僱的兩個主要原因。

1930年,1450名一線禁酒探員的數量遠超全國350名FBI現場探員。他們是最大的聯邦執法機構,而且極其活躍。

從1921年到1930年,他們平均每年逮捕50萬人次。查獲了45000輛汽車,根據他們自己的記錄,禁酒探員殺死了89人。然而,反禁酒修正案協會計算,在執行禁酒令過程中約有1000人被殺。

當代的鏡像

聯邦官員授權禁酒探員使用暴力。一位官員對強硬禁酒主義者韋斯利·瓊斯參議員說,一些私酒販「應該被好好殺一頓,如果偶爾有私酒販被殺,我不會為此失眠」。

但禁酒探員不只是射殺罪犯。1929年《華盛頓先驅報》詳細報導了魯莽使用武力的模式,禁酒探員向逃跑汽車的輪胎射擊並意外開火。1924年,在距離美國國會大廈幾個街區的地方,一名禁酒探員在向載有私酒販的逃跑汽車射擊時意外射中了佛蒙特州參議員弗蘭克·L·格林。格林頭部受傷,一隻手臂從未完全恢復使用。

2026年1月初,ICE宣布增長120%,在現有1萬名探員基礎上增加1.2萬名探員,這引發了立法者對為達到招募目標而降低訓練標準的擔憂。其他報告揭示了審查不嚴、訓練不足和過去官員不當行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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