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悳洙反亂罪判刑23年:法院首度定調12.3戒嚴案為「自我政變」
2026年1月21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前韓國總理韓悳洙判處23年重刑。法院首度定調12.3非常戒嚴為內亂罪。此判決高於特檢求刑,被視為對尹錫悅案的前哨戰。PRISM 為您分析韓國政治動盪下的法律定調與未來走向。
韓國憲政史上寫下沉重一頁。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2026年1月21日,針對前國務總理韓悳洙在2024年12月3日非常戒嚴案中扮演的關鍵角色,判處有期徒刑23年。據韓聯社報導,這是法院首次在判決中明確將該事件定性為「內亂罪」,判決刑期遠高於特別檢察官先前請求的15年徒刑。
韓悳洙遭判重刑:法院認定其為內亂核心成員
法院指出,韓悳洙在戒嚴令發布前,主動向時任總統尹錫悅提議召開國務會議,且在會中並未表達反對,等同於積極參與內亂。判決書更揭露,韓氏曾鼓勵行政安全部長官執行斷絕批判性媒體水電供應的指令,嚴重違背了維護憲法的義務。
被告人無視身為總理的責任,甚至期待內乱可能成功而選擇參與其中。考慮到其有湮滅證據之虞,必須依法嚴懲。
儘管韓悳洙在庭上全面否認控罪,聲稱對戒嚴計畫不知情,但法官認定其在憲法裁判所偽證且銷毀證據證據確鑿。韓氏隨即被當庭逮捕,成為尹錫悅政府中首位因戒嚴案被判刑入獄的內閣成員。
法治國家的勝利:國民勇氣挫敗政變
審判長在宣判時動情表示,雖然這場內亂在6小時內便告終結且無人死亡,但這全賴赤手空拳對抗武裝士兵的國民勇氣。這場被形容為「自我政變」的行動,最終在民主力量面前敗下陣來。
| 區分 | 特檢求刑 | 法院一審判決 |
|---|---|---|
| 刑期 | 15年有期徒刑 | 23年有期徒刑 |
| 主要罪名 | 內亂、偽證、職權濫用 | 內亂首謀、內亂參與、偽證 |
| 當庭逮捕 | 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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