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監禁夢碎 馬來西亞高院駁回前總理納吉司法審查
馬來西亞高等法院駁回前總理納吉·拉薩要求居家監禁的司法審查。法院裁定,前國王批准的相關諭令因未諮詢特赦局而無效。
「對司法機構的信心已恢復。」
— 馬來西亞前國會議員查爾斯·聖地亞哥
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院週一(12月22日)做出裁決,駁回因「一馬發展公司(1MDB)」貪腐案入獄的前總理納吉·拉薩尋求將剩餘刑期改為居家監禁的司法審查申請。法院指出,前任國王批准其居家監禁的附加諭令,因未經特赦局審議而程序無效,此判決對納吉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
自2022年8月起入獄的納吉,此前力圖迫使大馬當局承認並執行一份他聲稱由前任國王去年在特赦令中附加的諭令,該諭令允許他在家中服完剩餘刑期。
然而,承審法官愛麗絲·洛克在判詞中表示,該諭令的存在並無爭議,但前國王在頒布允許納吉居家監禁的命令前,理應諮詢國家特赦局。她寫道:「本院裁定,國王不能獨立於特赦局之外批准居家監禁。我認為居家監禁令無法執行,馬來西亞法律中並無此類機制的規定。」
據法新社報導,納吉在庭上聞判時未顯露太多情緒,但在法官離席後,其律師形容判決「令人震驚」時,他則面露微笑。
納吉刑期背景
根據特赦局去年的聲明,納吉原被判處12年監禁,後獲減刑至6年,預計將於2028年8月23日獲釋。罰款也從2.1億令吉(約4450萬美元)大幅削減至5000萬令吉(約1060萬美元)。
納吉始終否認不法行為,並聲稱自己是遭金融家劉特佐所蒙騙。被視為此案主謀的劉特佐目前仍在逃亡。
曾力主起訴納吉的前國會議員查爾斯·聖地亞哥在社群媒體上對週一的判決表示歡迎,稱「對司法機構的信心已恢復」。
另一宗貪腐案判決在即
與此同時,納吉還面臨另一場法律戰。本週五,高等法院將對他涉及的第二宗1MDB貪腐案做出裁決。該案指控他濫用職權,將超過7億美元的1MDB資金轉入其個人銀行帳戶,共涉及4項濫權罪及21項洗錢罪。
若罪名成立,每項濫權罪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而每項洗錢罪最高可判5年監禁。
1MDB是納吉於2009年上任後不久設立的主權財富基金。調查人員指控,至少有45億美元資金被從該基金盜取,並由納吉的同夥透過美國等國家的層層銀行帳戶進行洗錢。儘管身陷囹圄,納吉在其所屬政黨「巫統」中仍具影響力,而巫統目前也是首相安華聯合政府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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